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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收账公司 :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的

作者:郑州讨债公司 时间:2025-05-12
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的

一、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的

咱国家有这么个规定,要是

借条里把保证期间给约定好了,那就按照约定来办。

要是没约定,那保证期间就得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起,往后算6个月。

就拿连带责任保证来说,债权人有权利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后的6个月内,让保证人去承担保证责任。

可要是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在合同里约定的保证期间以及前面说的那种保证期间里,如果债权人没对债务人去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保证期间可不会因为任何事儿就发生中断、中止或者延长那种法律后果哟。

所以,当涉及到借条担保的时候,把担保期限给明确清楚,那可太重要,可别因为没弄明白这事儿,到时候给自己惹麻烦。

就好像盖房子得把地基打牢一样,明确担保期限就是给借条担保这件事打了个扎实的基础,这样才能让大家都安心。

二、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期限 关于借款担保人的法定追诉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为三年; 然而,在债权人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其在有效的追诉期内主张过自身权益时,则该效期将自新计时起算,但在任何情况下,总体的追诉年限都不应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条担保人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其有权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这就意味着,倘若连带保证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他们便有权利拒绝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六个月内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阻碍因素,使得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则诉讼时效可依法予以中止。

举例来说,倘若权利人受到了义务人或其他主体的强制干预,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即可依法中止。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若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实施了中断时效的行为,诸如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诉讼时效期间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若借条上的连带保证人确实遭遇诉讼时效已逾的情况,权利人可以尝试寻找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以便争取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机会。

若这些情形并不存在,权利人或许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连带保证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在明确了借条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要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例如,当担保期限临近届满时,债权人若想继续让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需要采取哪些合法的措施。又或者,在担保期限内,担保人的担保范围是否会因为某些特殊情况而发生变更。如果您对这些与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相关的问题还存在疑问,又或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了涉及借条担保人担保期限的难题,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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