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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讨债公司 :担保人没有在借款合同签字担保合同有效吗

作者:郑州讨债公司 时间:2025-05-12
担保人没有在借款合同签字担保合同有效吗

一、担保人没有在借款合同签字担保合同有效吗

倘若担保人并未能在借贷合同中签署自己的名字,那么该担保协议在法律层面上通常被判定为无效。在此种司法实践中,由于担保人并未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出其愿意承担担保义务的意愿,因此无法对其实际意向作出确切的判断与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二、担保追偿权法律规定有哪些

在法律中,担保追偿权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2017 年《民法典》有相关规定,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担保人替还债务,有权索回垫付款项,如代还未偿清的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三、担保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担保追偿权的范围通常囊括以下内容:为了完成担保责任而支岀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等等;同时也涵盖了因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各类必须开支,例如诉讼费、讨债公司费等。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应当以其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为上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

利益。

担保人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担保合同通常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担保人未以签字的方式作出明确的担保意思表示,无法认定其愿意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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